试论海关行政许可制度的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简称《行政许可法》)的颁布施行,是我国民主和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国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对各级政府工作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的监督管理机关,也需要在执法理念、执法原则以及执法制度上进一步适应该法的要求,不断规范海关各项行政行为。因此,结合海关执法实际和特点,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海关统一的行政许可制度已成为当前海关工作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强海关法制建设的紧迫任务。
一、建立海关行政许可制度的必要性
(一)当前海关行政许可的特点
1.广泛性。据总署统计,海关现有行政许可20项,涉及监管(狭义)、保税、通关、调查等海关业务领域,对海关整体执法水平影响较大;
2.多样性。按照行政许可的法定分类,海关行政许可具有多种类别,包括普通许可、认可、核准和登记;
3.从属性。当前的海关行政许可,分散于各种海关业务之中,属于海关业务制度的组成部分,管理、实施分属于不同的海关业务部门,缺少统一的管理和制度规则;
4.模糊性。海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中,使用了“许可”、“批准”、“特许”、“特准”、“核准”、“同意”、“认可”、“注册”、“登记”、“备案”等多种名称,这些名称是否全部属于行政许可,界限模糊;
5.高弹性。海关行政许可的条件、标准、程序、期限等原则笼统,许可弹性大,缺乏制度的刚性约束,某种程度上给滥用许可权,滋生腐败提供了土壤;
6.隐密性。海关行政许可的实施依据、条件、程序不公开,一些内部掌握文件,相对人难以知晓,不符合行政公开的原则。
(二)建立海关行政许可制度的必要性
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当前的海关行政许可规范化水平较低,零散不系统,完整意义上的海关行政许可制度尚未形成,以《行政许可法》为指导,建立一套独立统一、公正透明的海关行政许可制度十分必要。
1.建立海关行政许可制度是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客观要求。《行政许可法》作为我国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确立了一系列崭新的执法理念,要求政府机关彻底转变传统思维,更新执法观念,努力建设有限、亲民、高效、诚信、廉洁、责任政府。这在客观上要求海关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保障《行政许可法》所倡导的现代法治理念的实现,提升海关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2.建立海关行政许可制度是海关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核心内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行政许可法》的遵守和执行,是海关的法定职责。但由于法律的原则性,海关在许多方面难以直接执行《行政许可法》,这就需要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将《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予以具体化,增强其操作性,以适应海关执法的实际需要。
3.建立海关行政许可制度是海关依法加强内外管理,规范许可行为的重要体现。以《行政许可法》为指导,结合海关实际,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海关行政许可制度,将海关行政许可的条件、标准、方式、步骤以及监督措施等进一步细化,明确海关与相对人在行政许可每个执法环节的权利义务,可以全面规范海关行政许可执法行为,促进海关各项管理的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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