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知识产权战略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
知识产权—以其在经济全球化战场上不可替代的制胜法宝的角色定位,逐渐成为最受政府、权利人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之一。随着由国务院主抓、近30个部委参加制定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即将出台,知识产权更是被誉为21世纪国家发展的第一战略储备。而素有进可攻城掠地、退可严防死守的“双节棍”之称的知识产权保护手段,则成为所有与之休戚相关的人必须学会灵活运用的艺术和自我保护的本领。海关—作为知识产权权利人眼中最具保护力度和执行效率的执法部门,必将担负起有效利用知识产权战略,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的历史使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如何,怎样为政府完善相关立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怎样在知识产权实施与保护的基本架构中履行职责、发现症结、协调管理,提升中国工业在国际社会中的整体竞争力是海关亟待思考与解决的问题。
一、时不我待,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运用能力是拓展空间、实现发展的必需途径
(一)概念:知识产权是指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也称著作权)、商业秘密专有权等人们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这些权利主要是财产权利。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又被统称为“工业产权”。它们是需要通过申请、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才产生的民事权利。版权与商业秘密专有权,则是从有关创作活动完成时起,就依法自动产生。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权,即不经财产权的权利人许可,其他人不能使用或者利用它。
(二)特点:与一般民事权利一样,知识产权也有相应的受保护主体与客体。发明人、注册商标所有人、作家等是主体。商标标志、文字著作、计算机软件等是客体。但知识产权同时具有与其它有形财产权不同的特点:
第一,知识产权的客体具有“难开发、易复制”的特点。例如某公司出品的游戏软件,开发时耗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但盗版者却能快速低成本复制出成千上万盘相同的软件去卖,致使原开发公司蒙受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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